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8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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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46
1、调解是人民*审理 离婚 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 诉讼 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 2、人民*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 离婚协议 。 3、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如果没有进行过调解的,则构成程序违法,这可以算是提起 二审 的一个合理理由。当然,经过调解就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法官才能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