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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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8:5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如下:
1、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禁止行为:
1、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3、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4、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5、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2、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3、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