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化运动是如何发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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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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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4 08:35
我国对个体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遵循的原则是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指农业合作化运动,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中国*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拓展资料】
历程:
初级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劳动,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并有一定的公共财产,仍保持农民的土地、农具和牲畜的私有制,农民把土地、农具和牲畜入股,可以取得一定的收益。初级社分配原则:以劳为主,土地和劳动力按比例分红,土地分红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五成。分红方法:估产摸底,预支试分,边收边支,最后结算。生产管理的形式有常年包工、季节包工、划片包工、临时包工四种。收益分配有三种形式,一是按常年产量定出劳力和土地占分配的比例,如劳六地四或劳五地五。二是以实际产量为对象,按劳地比例分配。三是包产定租,除所包产量外,超产全部归劳力所得。
初级农民合作社合并升级为高级农业合作社。社员参加高级社,土地取消分红;牲畜及大型农具折价入社,折价款抵交农民入社应缴纳的公有化基金,尚有多余者由社在3年内分6期返还,并计息;入社土地并成整块,统一安排使用;社员在靠近宅基地处留少量土地自种蔬菜,一般占总地数的5%,最多每户不超过3分;高级社生产管理实行包产到组或到队,收益分配实行夏秋两季预支和年终决分的方式;粮食分配的方法是先扣除公粮、种子、饲料,然后对各队组统一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