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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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3:55
国有股权转让 的有效条件有: 1、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依法定程序转让; 3、经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批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批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