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7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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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1:53
和平共处的拼音是hé píng gòng chǔ。
和平共处是彼此不发生军事冲突而共存,而且不去和任何人发生不好的冲突。 *十月社会主义*胜利后,列宁首先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系方面实行和平共处的*思想。
列宁**前已经论证,由于帝国主义时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不能在一切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而其余国家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前期的国家。
无产阶级在武装夺取政权,打败国内外敌人以后,为了赢得和平的国际环境,巩固自己的政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通过谈判和其他方式解决争端,建立、发展外交和经济合作等关系,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是必要的和有利的。
和平共处的好处:
它具有国际强行法性质,对国际事务具有普遍约束指导作用。它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完善了国际法原则体系。它为国与国交往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行为准则。它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准则。尊重和维护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促进各国经济的共同发展。
和平共处全面总结概括了当代国际间关系与交往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其本身五个原则相互联系,以"相互尊重主权"为出发点,引申出各项原则;又以"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作为总目标,以其他原则为保障,从而形成了完善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相互补充发展,具备了比单一原则更丰富全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