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8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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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7
免费的,每天早上9点开门,但是最好8:30之前就到,去的人比较多。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路,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建立的公共图书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一级图书馆”,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的前身是清光绪34年(1908年)归化城副都统三多在旧城小东街文昌庙内创办的“归化城图书馆”,1925年改名为“绥远省立图书馆”。
1950年10月,正式命名为“绥远省人民图书馆”。1954年5月,因蒙绥合并,又改称“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2010年5月1日正式开放。
扩展资料:
内蒙古图书馆借阅规则
可外借汉文图书位于三楼一、二、三、四借阅室,蒙文图书位于四楼蒙文借阅室,少儿图书位于一楼少儿图书馆借阅室。
一、外借数量
持本馆读者证,选择交纳不同额度的借书押金,可开通相应的外借服务功能。
(一)100元借书押金可借文献2册。
(二)500元借书押金可借文献5册。
注:可外借文献不包括民族地方文献、参考工具书文献、古籍及报纸期刊。
二、外借期限
图书借期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借期从续借当天算起为20天。
三、借还方式
(一)使用四楼自助借还机,办理蒙文图书的借还手续。
(二)使用三楼自助借还机,办理三楼外借图书的借还手续。
(三)使用一楼的自助借还机,办理少儿图书的借还手续。
续借
持读者证使用馆内任何一台自助借阅机办理。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网站办理。
出现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有逾期未还文献、所借图书已续借过一次、未结清逾期滞还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