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准,实在令人不解离里包含着一个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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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1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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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4:59
这个成语就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指统治者掌权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解释起来就是有个叫田登的人做了郡守,觉得自己的名字应该是个忌讳,不许别人随便提谐音也不可以,冒犯的的人都会被惩罚,所以这个城里的人都将“灯”称之为“火”,到了元宵节,官府里的文书发出榜文说按照旧例,元宵节放火(以替换”灯“这个字)三天。后来就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人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