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联合体中标应以什么形式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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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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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9 18:59
一、合同签订的形式:
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定义简介:
1、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3、施工联合体指的是一种由多家施工企业为承建某项工程而成立的组织机构,工程任务完成后即进行内部清算而解体。施工联合体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