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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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11:04
先给你捋顺一下关系:个人买房,部分房款是购房人向银行借来的,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了银行。此案例中,应贷款人(银行)的要求,这人买了商业保险,但受益人是银行。若该保险合同的约定中,有保险公司附有担保人义务的条款,则银行将还款期间可能出现的(不还钱)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如此,即便主贷人(应称为主要还款人)去世,他应该还有家庭其他成员吧?这些活着的人不论是否在借款合同上签过字,都应算是房屋财产的继承人,亦即产权共有人吧,他们要想保住房子,就得替他继续履行借款合同。若不能履约了,会启动偿还程序,保险公司理赔只是该程序中的一环。这些都预先写入了相关合同(协议)中了,仔细研究就明白了。结论,不履约的后果就是,该房屋会被拍卖,所得款项优先付给债权人(银行),还要扣除程序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后,剩余部分才给房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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