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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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15:20
失业险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金,领取生育保险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
例如: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与1998年10月1日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曾经失业,在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时,要扣除失业人员最后一次失业之前的工龄或工作年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对于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而言,“五险”的缴纳是强制性的,“五险”中就包括失业保险。但即便缴纳了失业保险,也并非失业后一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4个基本的条件,即“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满1年”“非本人意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有继续求职的意愿,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以上4个条件缺一不可,尤其是“非本人意愿失业”这一条,倘若是因为职工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比如找到了另一份高薪职业、离家远、辞职考公等种种原因,那么即便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年以上,也是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