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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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8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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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51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通过选举*组*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因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集体领导制度,单个的*无权管理国家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