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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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5:53
您好,可以。已经作为损失的贷款也可以计提准备金,只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CAS)第56号准则规定的条件,例如财务报表中可能需要计入损失的现金流发生在未来或预计以后会被认定为损失且规定的折旧期不超过六个月等。其次,是可以的,首先,损失贷款必须已经被确定和认定,通常银行会针对该项贷款计提准备金,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过大的贷款损失而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其次,准备金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计提和发放,以达到账务的公正、准确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