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如果意外身故了,钱怎么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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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2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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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14:11
一、亲人意外身故,如果在不知道存款额的情况下,应携带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有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随同有继承权的全部继承人,一起到公证机构申办存款继承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确认继承人身份后出具相关证明。
二、继承人可凭借证明和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查询存款额,并开具书面证明。公证机构根据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出具继承公证书后,继承人可到银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公证材料,办理取款业务。
三、遗产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方式获得的*判决书,也同样具有办理取款的作用。
四、如果存款凭证(存单、折)遗失的,除了办理上述公证手续外,还应到银行办理对应的挂失手续,然后凭补办的凭证办理取款业务。
拓展资料: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
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
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提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本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又可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存取现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只能用来办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结算,不得出租和出借账户。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与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对应月对应日进行计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计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0日, 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计算利息天数为33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计算利息天数为25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时,与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据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随央行利率调整而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