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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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06:48
荷兰心理学家罗伊·马丁纳写的 一本好书《改变,从心开始》。在书中,马丁纳讲到,快乐有三个层次:竞争式的快乐、条件式的快乐和无条件的快乐。
我们社会的教育体系,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其实都停留在了竞争式的快乐这一层面。
所谓竞争式的快乐,即一定得我比你强,这样才快乐,否则就痛苦。比方说自己孩子考上中山大学,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很值得开心,但一听说别人家的孩子考上了北京大学,你的快乐一下子消散了,转而恨自己的孩子为啥就不如人家孩子争气。 我第一次深刻领会到竞争式的快乐,是因一个朋友。她对我说,她实在没法明白,人与人交往时,除了比较还能做什么。
马丁纳引用了一个寓言故事来说明竞争式的快乐。
这个故事说明了竞争式快乐的可怕之处。陷在竞争式快乐中的人,势必会被魔鬼的这一面所折磨。譬如多名高中生对我说,他应该能考上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但一想到他的同学中有人能考上清华北大,就快乐不起来。
持有这种观念,意味着这些高中生也被我们社会的教育给异化了。
所谓条件式的快乐,马丁纳说,这里面去除掉了竞争的成分,这是很客观的快乐。你要一个条件,只要这个条件得以满足,你就会很快乐。譬如你的愿望是挣到多少钱以获得经济上的自由,当这个愿望实现后,你很快乐,而不会沉浸在“比尔·盖茨比我有钱多了”的痛苦中,这就是条件式的快乐。
无条件的快乐,马丁纳称为“至乐”,处于这一层面的人,不需要外界的任何条件,就能感觉到快乐与祥和。这是很美的状态,他写道:
第三个层面的快乐,并不容易活出。尽管有些父母能够给予孩子一些无条件的爱,但整体上,几乎没有谁能从父母那里得到如此丰厚的馈赠,从小就彻底沉浸在无条件的至乐中。想获得这种快乐,我们都需要自己去学习。
不过,至少我们可以意识到,快乐有这三个层次,比“别人家的孩子”强只是最低层次的快乐,而我们应试教育的核心逻辑,就是在追求竞争式的快乐,不仅教育系统的*和老师如此,家长们也如此,而这些大人们也试图让孩子相信,这就是一切。
其实,我们反过来可以从孩子的身上学习到,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孩子想吃糖,吃到了就很快乐。他要玩游戏,玩时就很快乐。他们有竞争式的快乐,但这绝非就是一切,假若大人不强烈地参与其中,传递“别的孩子”比你更值得爱这种信息,那么孩子对竞争式的快乐不会太痴迷,他们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那就很快乐了。
可以说,孩子可以因为一切事情而快乐,他们对身边的一切都抱有一种天然的好奇心,如果没有受到干扰,孩子能够专注地去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这种专注本身就是一种至乐。
但长大了,我们好像都忘记了那些简单的快乐,只剩下了一种快乐——人群中的快乐。尤其是,在人群中我要成为最被赞许的,否则我就不快乐。
条件式的快乐和至乐能点燃我们的生命,让我们觉得不虚此生,但假若只剩下竞争式的快乐,你会时时感觉身处地狱中。
更要命的是,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是大人们在享受竞争式的快乐,而孩子是他们实现自己这一最低层次快乐的工具,他们美好的生命,消耗在如此没有意义的事情中。
假若自己生命的意义就是给别人提供竞争式的快乐,那就会产生巨大的无意义感。
家长不能指望老师或教育体系先发生改变,若真爱自己的孩子,需要发挥自己的勇气与智慧,与“一切为了大人”的*做法抗衡。
家长是最容易打破这个绞杀孩子的链条的。你可以对孩子说,孩子,从现在开始,请享受生命,而不必非得等考上北大清华开始。
摘自 武志红《为何家会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