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7 13:5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3 18:36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申领方式:
1.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3. “北京人社”APP
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三、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金额: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