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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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0:43
劳动仲裁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调解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
第七条 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第四十三条 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0:43
只要双方可以协调并且达成一致,那么劳动仲裁就不生效追问请问,我是工程承包人,因我没能力支付民工工资,民工向我公司仲裁,仲裁后我借了一部分资金来付了部分民工工资,请问我拿什么证据向公司证明有效呢?
你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0:44
双方同意,可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