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司法第63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53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4: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是关于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的规定。再次强调了一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以规范一人公司的运作,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4:41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是关于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的规定。本法第第一百六十五条已有相同规定。本条再次强调了一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以规范一人公司的运作,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如何理解公司法第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是关于一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的规定。再次强调了一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义务和审计要求,以规范一人公司的运作,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和其他...
公司法63条规定
公司法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东应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往往会利用《公司法》的这个规则,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在一起,以逃避公司债务。所以《公司法》63条,针对这个...
公司法63条规定
公司法第64条第六十四条中如何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解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的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滥用权利,采用将公司财产与本人...
公司法63条规定
关于《公司法》第63条要求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揭示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单一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掌控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独特性,一人公司缺乏社团结构和内部管理平衡,内部监督机制缺失,股东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这使得个人与公司财产之间的界限模糊,易对债权人权益构成威胁。在这种背景下,《公司法》第六十三...
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对《公司法》第63条的延伸解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承担:深入解读《公司法》第63条 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框架下,股东责任的承担问题一直是焦点。债权人寻求对公司债务追索时,股东的责任边界如何界定,尤其是在涉及人格混同和股权转让时,法律提供何种保护?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结合最新司法实践案例,解析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当...
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殊说明:夫妻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属于两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公司,从而适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风险比较大,关于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说法我一直不...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无法自证财产独立的情况下,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是公司欠债,股东还。在司法实务层面,如果被告是一人有限公司的,处于诉讼策略角度考量,一般...
公司和法人财产混同,如何列被告
公司法第63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 规定是针对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而设置的特 别规定。 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举证责 任倒置仅仅适用于财产混同情形,但财产混同 并非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唯一理由,因此第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