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册麦方尊铭文的意思是什么吖 ? 不要直译 要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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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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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25
读《二体》时的零碎所感,稍微整理了一下,先抛块砖吧:
我们说到史体分类,都会追溯到刘知几那里,在《史通》开卷他把《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史记》、《汉书》作为代表,一口气划分了六种史体。常言道:事大必疏。刘氏始创之功的同时,也惹来不少非议。章学诚就曾批评刘知几对《尚书》和《春秋》作言事二家的划分过于整齐,不懂得“古人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的情况。不过,章老先生仍然点到为止,有关上古文体和史体的区分,尚欠一步。
《尚书》长期被视为“佶屈聱牙”,晦涩难懂,原因之一便是篇章多以当时口语写就。《太平御览》卷六百九引刘歆《七略》说:“《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名之。” 《尚书.顾命》中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句,清代江声《尚书集注音疏》说:“肄,习也;重言之者,病甚气喘而语吃也” ,“肄肄”存有实义,并非“期期”、“艾艾”之类的口吃虚词,因而这里所出现的口吃现象,恰好是当时对口语进行实时记录的证明。《尚书》之中,有的篇章在这种记录前后还记载了相应的当时事件(包含时间和地点等),如《召诰》、《洛诰》、《顾命》等,有的篇章则没有这样的记载,如《酒诰》、《梓材》、《无逸》等,前一种是言事合一的文体,应看作是历史记录;而后一种则是纯记言的文体,应看作是临时的文章。从叙事学上看,事件的理解场域更广阔,较容易表述清楚准确。因此,当历史需要记录以垂范后世时,为保持时间的连续性,便于不处于同一时空环境下的后代也能顺利解读,所借以表达的记录对象就会选择事件而非言论,《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国语.鲁语上》:“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 ,《大戴礼记.保傅》:“失度则史书之,工诵之,三公进而读之,宰夫减其膳,是天子不得为非也” ,所谓“举”、“作”、“度”,都是客观的事件,这一点在所谓“春秋书法”中即可窥见。单纯的记言文章显然由于言论的省略局限,从而不具备足够的时间意义,仅仅只是出于临时的需要而立说,自然没有加上当时事件记录的必要。后人因而常苦若干诰文“王若曰”为何王之疑问,即是显例。如果按照传统标准的分类,前者属于史书,后者则是子书。有学者仅从文字的数量和质量的比例上考虑,记言既明显,便以冠以“主体性”的名称,作为记言史体的佐证,从而把这些立说的文章也列入史书范畴 。这种机械的做法笔者认为并不妥当。《左传》也同样大量记言,字数未必比记事少,在成就上甚至如学者所言“比记事还要突出”,但是《左传》并未列入所谓“记言体”,也属定论,这正是因为《左传》“言之与事,同在传中” 的缘故。
《春秋》并非仅指《鲁春秋》,刘知几即言:“春秋之目,事匪一家。至于隐没无闻者,不可胜载。又案《竹书纪年》,其所纪事皆与《鲁春秋》同。孟子曰:‘晋谓之乘,楚谓之梼杌,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然则乘与纪年、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故《墨子》曰:‘吾见百国春秋’,盖皆指此也” ,可见所谓《春秋》,最初只是列国史书的泛称。现今能够见到的,除了《鲁春秋》之外,便是西晋时出于魏王墓的《竹书纪年》,它和失传的“百国春秋”均无传而“空存其事目”,却并不能否认它们得以单独存在的事实。单纯记事史体的存在,反映先秦史官对历史结果的重视,所谓“日有记也,月有效也,岁有得也”(《新序.杂事》) ,强调“一字褒贬”的原因,也是出于此一目的。而对历史结果的记录,一定是以事件而非言论的形式所描述的,所以从这个侧面也可以得证单纯记言的文体,不可能作为一种独立的史体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春秋》与《纪年》的记事,多为国家大事,如杀伐、外交、灾异、变法之类,记载内容有如此取舍,实际上是当时史官参与国家活动的反映。制定历法,是先秦史官一开始就被赋予的职能之一。由于传统的正朔思想,认为只有天子才能颁布历书,所以史官也大多聚集在王朝*,其所记载的自然主要是*的重大活动。从记录格式上来看,“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晋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 的编年方式很明显受到了历法的影响,而所谓“王正月”的议论,也立足于此。从史学史上来看,西周时代大多诸侯国,很有可能缺乏这种单纯记事的史书。考察《左传.定公四年》子鱼关于鲁、卫、晋三国的分封赏赐的论述可知,虽然“三者皆叔也”,却只有鲁国得到了随派史官的许可 ,并且可能还与鲁国特赐天子礼乐有关。而西周《作册麦方尊》铭文虽自称“侯作册”,似乎是邢国的史官,然而朱渊清先生已指出,作册一职,并不从事单纯记录事件的活动 。事实上,《史记.历书》即载:“幽厉以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 ,史官的活动,伴随着权力转移,有一个从*到地方的分迁过程。而相应的,到“陪臣执国命”的春秋晚期,史官的记录中心,自然也会发生转移。《纪年》的成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它所按照“五帝-夏-商-周-晋-魏”的单线记录,恰好与“*-诸侯-家臣”的权力转移过程相一致。正如蒙文通所言:“国家*活动中心既由国君转移到大夫手中,记载国家活动的国史也就很自然地变化为记载大夫活动的家史。”
尽管我们平日会说文史不分家,然而此言仅是收集史料的入门耳。在专业体系日臻细致的今天,史体的分类也需要随之修订,以崭新而精到的眼光予以考察。因为说到底,史料的辨析,是从对史体的认识所开始。
附记:近读陈梦家《西周年*》,陈氏排比列国纪年以求西周年世,唯鲁近之。岂非仅鲁有史官之佐证欤?10年4月10日。
观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谓左史右史乃对记耳,非言事之别。又读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内驳章学诚“六经皆史”说,谓《诗》、《书》本是周史编守以作训诫之教材,并非纯粹史籍,可与吾论互相比照。11年10月18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1:26
作册麦方鼎,商代前期作品,传为河南洛阳出土。高37.2厘米,口径20厘米,腹深17.5厘米,重10.3千克。铭文讲:商王命令(我)助祭,(我)把“才”(财货)献给“上宗五神上帝”,赐我贝二朋,举行大祭,并命令助祭的诸侯各以成周的陈禾、臣禾奉献给上帝。这篇铭文是研究商代宗教祭祀制度的资料。
作册麦方鼎铭文大意是:商王命令大臣(作册)麦,奉献牺牲给上宗五神上帝,上帝很高兴,赏赐给麦贝二朋(贝朋是货币单位),并命令助祭的诸侯进献陈禾、臣禾作为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