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1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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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14:39
《陆元方卖宅》文言文翻译如下:
陆少保,字元方(陆少保)曾经 在洛阳城卖一栋房子,家里人要把房子卖了换钱,买(房子)的人要求拜见。于是元方告诉那人说:“这房子非常好,只是没有排水的地方罢了。”
买(房子)的人听到(他说的话)后,立刻决定不买了。子侄们埋怨了他几句,陆元方说:“不这样,就是欺骗对方了。”
原文: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买。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陆元方(639—701)字希仲,吴郡吴(即今江苏苏州)人。唐代大臣。历官。
监察御史、武则天朝殿中侍御史、凤阁舍人、长寿二年鸾台侍郎同凤。
阁鸾台平章事、证圣初贬绥州刺史,后复相,仕至文昌左丞,临终尽焚草奏。
“卖宅”一事反映出了陆元方正直,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以诚信为本,为人刚正不阿的品质。
宁愿房宅卖不出去,也绝不骗人,可见陆元方的为人正直。他既做正直的人,又说正直的话,办正直的事。卖宅虽然失败,却留下了他诚实、正直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