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须知:购房时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1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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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4:21
陷阱一:未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在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后,就需要缴纳定金,以保留这个房子。但很多时候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银行贷款*、个人流水不够等各种原因,导致未能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好贷款或无法办理贷款。这个时候,开发商会认定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建议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陷阱二:合同主体不明确
很多楼盘的开发商和投资商都不是同一个公司,甚至会出现多个投资商和开发商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买房签合同,我们签订合同的对象是开发商而不是投资商。有时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合同主体不明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开发商之间互相推诿,导致一些问题无法顺利解决。
我们在签约前,需要了解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很多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