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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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1:35
终止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明显的区别的,终止劳动关系是对企业跟员工之间的一种真实存在的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终止;而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对员工跟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
一、定义
劳动关系终止(1),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劳动合同的解除(2),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对于单位跟员工以合法途径签订合同合同以后,根据劳动法规定情形进行解除,劳动者和单位都受到法律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分别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劳动关系的终止,是指单位跟员工之前真实劳动关系终止,包含了合同劳动关系终止以及违反劳动关系(真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规定,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
实际上,部分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跟个人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跟个人,只根据相关口头或者协议,并对个人给予单位付出的的劳动支付金钱(已经产生真实劳动关系),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受到劳动合同的约束。
因此,终止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区别的,在于是对于真实存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还是对于合法途径产生劳动关系所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
引用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关系终止》定义.
百度百科《劳动合同的解除》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三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3:1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提问你好
回答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而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并且不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下*提出解除,才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我是退休后打工的
一样吗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收到,正在高速给您打字回复哦,还请您稍等片刻呐。
提问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提问可是,他给我签的是劳动合同
我是退休后在这里干了17年,现在怎么赔偿我
回答您好,退休之后返聘按理说是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您是这十七年没有领到相应的足额的工资吗?还是只是想单纯的接触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