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11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09:03
所有权属于你,但你有承担实际驾驶人的法律责任的风险。
如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会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人或受害人都无法举证您对该车从中获利,且事故发生时您不是驾驶者,依据《侵权责任法》您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牌租赁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
签订《车牌租赁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租赁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该行为扰乱了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的公共秩序,故此合同应属无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牌租转不合法。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租赁协议或是买卖协议,都会借用有指标的人的名字购买车辆,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
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对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的公共秩序。
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
扩展资料:
出租车行业四个阶段:
1、行政审批期
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要办出租车必须有行政审批。
而且当时车很贵,发展一段时间之后就发展不起来了。
2、行业井喷期
1992年*南巡以后,中国出租车行业进入井喷时期。
当时温州的个体户一天可以赚一百块人民币, 20 世纪80年代初,温州一般的产业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到四十元人民币,当时的出租车司机一天可以赚到相当于一个工人三个月的工资。
1992年以后全面放开,是一个井喷式发展,各地的城市感觉到出租车发展势头太强劲,就以数 量管制控制发展。
3、有偿使用,集约发展期
第三个阶段是有偿使用,
集约发展。这个时期出现了二级市场,也就是黑市。
开始买卖私人的出租车经营权,*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公共资源,于是就推出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的*。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温州就开始按照建设部文件的指示进行出租车经营权拍卖,不允许个人经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租车行业改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0:21
所有权属于你,但你有承担实际驾驶人的法律责任的风险。
如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会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人或受害人都无法举证您对该车从中获利,且事故发生时您不是驾驶者,依据《侵权责任法》您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牌租赁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
签订《车牌租赁协议书》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租赁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该行为扰乱了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的公共秩序,故此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牌租转不合法。通过与他人私下签订租赁协议或是买卖协议,都会借用有指标的人的名字购买车辆,属于借用他人名义买车,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对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的公共秩序。与他人签订小客车指标租赁和买卖协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应属无效,不受法律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1:56
所有权属于你,但你有承担实际驾驶人的法律责任的风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3:47
这里慧择车牌网_佐佐为大家分析一下车牌租赁的潜在风险。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6:12
“出租车牌的话,如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基于获利赔偿原则,出租人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且《车牌租赁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8:53
以上两位回答的都是事实,但是造成这种局面的是谁,还不是什么*。摇不上号怎么办,现在又要*外地牌照的车,那我们这些刚需的人怎么办。你用不到北京车牌不代表别人用不上呀。一年12次进京证,最多84天,我又没钱买4辆车。我也不想租车牌,但是不租怎么办,这不都是被*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