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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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9:47
一、住房限购*新旧对照
1、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增加广州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2、非广州户籍居民家庭: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3、从化、增城区不纳入限购范围。
4、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的通知》执行。
二、调整购房最低首付比例
1、在广州市无住房,同时无贷款记录:最低首付30%;
2、在广州市无住房,有贷款记录: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3、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经还清: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4、在广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时贷款未还清:最低首付70%。
【备注】:
1、“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2、非普通住房是相对于普通住房定义的。非普通住宅就是指该区域基准价或*指导价以上,面积超过144平米且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1的住房。
三、细则具体执行时间
1、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执行。
2、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