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mpa硕士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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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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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3 11:28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修读年限原则上为2—4年。达到相关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提前毕业的原则和条件
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应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控制”的原则慎重进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表现良好,在校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业要求
(一)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条件
1、已修满全部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且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的分数线,其他语种要求相同水平(俄语六级、日本语一级),外语类专业研究生二外达到规定分数线;
3、在学期间,文科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理科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
4、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初稿。
(二)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条件
1、已修完24个以上学分,并能在第四学期内修完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且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的分数线,其他语种要求相同水平(俄语六级、日本语一级),外语类专业研究生二外达到规定分数线;
3、在学期间,文科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理科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