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追诉期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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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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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19:14
犯罪分子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五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则二十年后过追诉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