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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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8 20:27
0756-12345。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住房基金;
(八)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
(九)管理市*干部周转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物业;
(十)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办市*决定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日常政务工作、党务工作;负责单位文秘、保密、文书档案、接待、对外联系、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后勤管理、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负责管理市*干部周转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物业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
资金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服务管理工作。归集工作包括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归集业务、扩大缴存覆盖面、对受委托银行的归集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等;提取工作包括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日常提取等;
贷款工作包括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划、审核及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监督指导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防范贷款风险、管理住房基金等;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工作的*调研和宣传。
稽核监督科:
负责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实施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对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如归集、提取、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进行稽核;
负责延伸对相关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审查;负责对单位内部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稽核和监督。
财务会计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对每个住房公积金储户的缴存、提取情况进行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
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账户管理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资金的划拨;协调与财政、税务、审计等各部门的业务关系;负责单位财务开支审核工作。
信息技术科:
负责单位信息化建设相关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单位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更新、升级;负责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系统正常运作;负责单位电子化硬件设备的调配、检查维护、使用指导;
负责计算机使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系统数据和技术档案保密管理;负责编制信息化项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