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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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05:41
2019年1月1日起,兰州市实施微型货车限行*,限行车辆为车辆总质量不超过1.5吨的微型货车,其中,每周一、三、五限行区域为市区内主要城市道路,每周二、四、六限行区域为市区外主要城市道路,每周日不限行。限行时间为每天7:30-9:30,16:00-18:00,限行期间不得在限行路段行驶。兰州市还将实施禁摩*,禁止超载、超员、超越及超速行驶。此外,为了减少车辆污染,兰州市还将实施排放标准*,对于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不允许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