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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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7:41
可以,以苏州市为例。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于每一结算年度初按规定为参保人员预先记入当年个人账户金额,并于结算年度末对个人账户金额按实际划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金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免费为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查询缴费记录或者个人账户提供服务。
扩展资料: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
第四十八条 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参保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07:42
个人医保卡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当年没用完之后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