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遗失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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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8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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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3:45
在现代社会,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会开具*。如果,普通*丢失了,该如何处理呢?因为*与税务紧密相关,特别对于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普通*遗失怎么解决的相关内容。
一、普通*遗失怎么解决 (一)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应当与*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二)开具*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应重新开具*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的客户名称、*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方记账时附上丢失*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三)取得*一方丢失已填开的*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二、*丢失可以重开吗? *丢了一般是不可以重开的,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应当在次日报告当地税务局,并公开声明作废。*丢了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票丢失,复印存根联,交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再重新填开*给客户。第二种是普通*丢失,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
三、*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遗失*开票明细。
(二)*遗失作废声明。
(三)遗失*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其次,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普通*遗失怎么解决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可知,普通*丢失了的,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