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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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3:55
个人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由个人自愿选择档次参保: 1、一档年缴费: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的5%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2、二档年缴费: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11%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具体标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公布。 个人医保缴纳时间: 1、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 2、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3、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个人医保参保缴纳方法: 1、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保险 费应继续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