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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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4 09:08
2012年4月9日--2012年7月7日,北京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3和8, 周二限行4和9, 周三限行5和0, 周四限行1和6, 周五限行2和7, 周末/公休/节假日不限行。 本地车外地车均执行尾号限行。 外地车进京要办理进京证。 问题已解决记的采纳。
北京市新的一轮尾号限行轮换从1月12日(周一)开始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限行时间:早7时-晚20时
限行区域: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处罚:罚100块,不扣分
轮换制度:尾号限行,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本市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 *** 关于工作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北京市*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从1月7日(周一)开始,我市将进行新一轮的车牌限行尾号轮换,周一至周五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预计周五全天的交通压力相对较大,特别是晚高峰,建议大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需要注意的是,1月4日星期五和1月7日星期一,两天的停驶尾号都是5、0,在出行前,请司机朋友仔细核对日期和车牌,避免在限行日驾车上路。
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限行尾号:
周一 限行5和0
周二 限行1和6
周三 限行2和7
周四 限行3和8
周五 限行4和9
早7点至晚8点,限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外地车与本地车一样执行*范围和号码
按照环保部要求,京津冀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考虑了污染物单日高浓度值的因素。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标准加入了对污染物单日高浓度值的考量。
具体而言,预警启动条件为:蓝色预警为预测未来将出现1天重度污染;*为预测连续2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橙色为预测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天达到严重污染;红色预警为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其中2天达到严重污染;或单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时,也要启动红色预警。
按照优先削减高污染排放车的原则,橙色预警时,实施全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行的应急措施;红色预警在橙色预警基础上,全市其他车辆实行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
这意味着,新预案12月15日开始实施后,只要释出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国Ⅰ、国Ⅱ排放的车辆就禁止上路行驶!
此外,从2017年2月15日起,本市将对本市及外埠的国I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据了解,该举措将涉及到本市近40万辆国I、国Ⅱ车。
首次警告,二次及以上300,仅限福田 罗湖 南山 盐田四区早晚高峰时段
一、限行时段和物件是什么?
答:一是限行时段: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
二是限行道路: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是限行物件: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
二、《通告》规定的除外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通告》,下列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三是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此外,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以下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一)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二)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三)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四)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五)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六)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外地车限行 工作日(法定节日除外)7:30-8:30、17:30-19:00时段,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只允许冀A牌照通行
2018兰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1、限行时间。
工作日(含按国家规定统一调休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7:30—19:30,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
2、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尾号限行*。
1、《对非兰州(甘A)号牌9座以下小客车限行规定》
2014年5月25日开始,对非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原高峰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取消3日内不受*规定,即在上述限行区域内,每天交通高峰时间(早7:30——9:00,午11:00——12:30,晚17:00——19:30)一律禁止通行,此项规定长期执行。
2、《对临时号牌的限行规定》
临时号牌同正式号牌限行规定,执行尾号限行。
3、货车限行相关规定如下:
0.75吨以下的的微型货车限行规定每天早晨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 5个半小时高峰时间,禁止所有0.75吨以下货车在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
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路段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