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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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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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4:45
房子被拆迁后,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如果家里或朋友家被拆迁了,到时候千万不要少领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过从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从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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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4:45
虽说拆迁可以改变城市面貌和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但是只有相关部门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拆迁程序实施征收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拆迁人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时,被征收人也应要注意以下几点,才不会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补偿白白的流走。
一、确认好房屋的面积和建筑面积
在征地拆迁中,一定要注意自己房屋的面积,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房屋的面积直接关系到拆迁补偿款,因此相关人员在测量房屋面积时,我们一定要要求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测量并且上报。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因为在实践过程中,会有各种问题的出现,如被拆迁人房屋用地面积以及建筑面积与权属证书上不一致,或是翻建加盖部分没有审批等,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权利人一定要在拆迁之前提前去补办审批手续或是开相应的证明,其次要保存好土地相关的权利证书,如果发现找不到或是已丢失要尽早的去相关部门查询档案登记补办。
二、注意拆迁方贴出的每张公告
大家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会贴出预征收公告、征地公告以及安置补偿方案等各种文件,对于这些文件,大家要认认真真的看清楚上面的各项内容,最重要的就是补偿标准以及安置房地点和发放补偿款日期等。如果发现其中一项不明确或是补偿标准不合理,要及时的提出听证。
同时,还要注意集体土地征收征地批文只能是由省级*或是*批准实施,而安置拆迁补偿方案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并上报市、县级*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搜集资料的意识,随时随地的将拆迁方下发的文件资料进行拍照留存,日后如果要维权,那么这些可将作为证据帮助我们争到合理补偿。
三、注意房屋装修部分的补偿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3条第2款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室内自选装修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
如果我们的房屋装修用的是比较好的材料,那么就必须要跟相关人员提出来,虽然可能不会按照原价给予你补偿,且种类不同,装修档次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但也要告知相关人员,不说只会让自己应得的补偿有所损失。
四、院落、空地面积应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空地、院落是否能够得到补偿,但是拆迁方也不能作为不对院落进行补偿的依据。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那么,因此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拆迁补偿不仅要考虑房屋占地面积,还要考虑对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如院落等。
此前,在《最高人民*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中就有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那么,按照最高院做出的司法解释来说,在国有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将被拆迁人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院落以及空地也应纳入到补偿的范围之内并且也要按照当时房地产市场价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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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14:45
01
影响拆迁补偿的因素有哪些?
实践中,不同地域、或是同一地区不同拆迁的补偿数额都不一样,对于补偿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不是由国家单面制定的,而是充分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结构、材质、用途等因素,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及预期收益,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来评估,最后拆迁补偿金额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02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拆迁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拆迁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城市房屋一般补偿方式:
房屋置换的,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货币补偿的,最低是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农村房屋一般补偿方式: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纯货币补偿,最低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拆1还1。
03
房屋拆迁的补偿范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此项补偿针对营业性用房)。市、县级*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第19条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一般包括土地补偿、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此项补偿针对营业性用房)等。
城中村房子的补偿范围:城中村房屋情况比较特殊,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周边房子市场价又比较高,根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补偿很吃亏。最高人民*曾经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屋拆迁,可以选择房屋置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以周边房子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的参考标准。
04
违建遇到拆迁有没有补偿?
违建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建可分为违反法律程序的违建和实质上的违建。
提醒注意:警惕“以拆违代拆迁”套路,征收拆迁中,有些征收方为了加快推进拆迁进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对不予配合的被征收人的无证房屋或加盖房屋进行违建认定,之后再强制拆除,这类行为属于违法,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这类“违建”必须补偿:
1、《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房屋。《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此后建设的房屋必须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法律溯及力和法律适用的问题,如果建筑属于2008年前建造、翻建、扩建的,且拥有完整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能轻易认定为违建。
2、《土地管理法》施行前的房屋。80年代的房屋需要注意区分。如果房屋在1986年之前建造的,根据“法不溯既往”原则,此类房屋在法律上并不能确定为违章建筑,甚至不能确定是违法用地或违法占地。
3、因历史遗留造成的违法建筑。一些形成较早的建筑,当时只要很少的手续甚至不要手续就可以建成,用现在法律要求而将其归为违章建筑显然不合理。
4、招商引资或*支持而产生的建筑。早期很多地方*进行招商引资,同意在土地上建设房屋、厂房,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不应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应遵守利益信赖原则,进行正常合理补偿。
5、补办手续或已整改的违建。有些违建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审批变成合法建筑,或之前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改正的违建也不能被强拆。
05
一户多宅拆迁有补偿吗?
宅基地是农民建房所要用到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基本上一户就一块宅基地。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来说,在征地拆迁中会面临多余房屋得不到补偿的风险。
这几类一户多宅情况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1、合法买卖获得的宅基地。宅基地一般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买卖,通过高价购买宅基地也算是合法的,能正常确权,拆迁过程中也能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2、通过继承的一户多宅。非本村集体成员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按相关规定进行确权,这种一户多宅在拆迁时能获得拆迁补偿。
3、分户之前新建房。分户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经本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手续,依法确权登记,拆迁也可以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4、宅基地面积符合标准。宅基地总面积没有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面积属于合法的,拆迁也可获得拆迁补偿。
06
外嫁女有没有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外嫁女有没有补偿、应不应该给予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实践中,常有村委会或相关部门认为已嫁出的女性不应该得到相关的征地补偿,且其也不属于补偿对象...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外嫁女”能否享受与普通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问题,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和本院审理的相关类似案件的裁判情况,对涉及“外嫁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综合考量:一是“外嫁女”的户籍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仍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外嫁女”是否仍然在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三是“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外嫁女”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意见;五是“外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应履行的村民义务;六是“外嫁女”是否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享受了村民待遇。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抵触,尤其是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所以,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抵触,以侵犯妇女权益为代价所作出的村民会议决定,不能作为否认“外嫁女”能否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获得安置补偿待遇的依据。
07
违法拆迁必须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强制搬迁是市、县级*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市、县级*既不能将应当依法由其行使的行政强制权委托建筑公司等民事主体行使,也不能以房屋被拆除系民事侵权为由要求产权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不能因委托第三人进行违法拆除而不承担赔偿责任!
确认拆迁违法可获得行政赔偿。如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和强制搬迁的,征收应按《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如果确认拆迁违法,应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赔偿标准是如果被违法拆迁时间点上,房屋市场价格没有变化,可按照拆迁当时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果房产升值很快,判决时同地段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很大,则应按判决时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08
律师提醒被征收拆迁人
征收拆迁过程中,如果通过谈判可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对于被征收拆迁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但如果双方在谈判阶段就无法平等协商,被征收拆迁人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不要再浪费时间在无谓的谈判上,及时选择靠谱的方式进行维权才是争取公平合理拆迁补偿的有效途径,最终可以拿到多少补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征收拆迁双方对法律程序的运用,果断出手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4:46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拆迁补偿的流程是: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