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30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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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14:11
在银监会7月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个多月后,中保协8月23日发布《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条款理顺了主险和附加险的责任,在机动车损失险现有责任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了新的附加险。车主获得更多获得感的同时,保险行业的竞争格局可能会发生变化。
主险和附加险的结构更加合理。
从新条款来看,机动车损失险新增了机动车全车被盗抢劫、单独碎玻璃、自燃、发动机涉水、无免赔额、无法找到第三方约定等附加险。还开发了车轮损失险、外用医疗保险责任险等附加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完善的车险服务。
新条款将商业车险调整为3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人员责任险,分别为车辆损失、第三者伤亡和车辆人员伤亡提供保险责任;11个附加险是附加绝对免赔额、附加车轮损失险、附加新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费用补偿险等特殊条款。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车险条款修订最重要的成果是理顺了主险和附加险的责任。从新条款的整体内容来看,“理顺责任”主要体现在在现有责任的基础上大幅增加机动车辆损失险。比如,目前条款中,主险包括四个险种: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人员责任险、机动车盗窃险。新条款将主险减少为三种,删除了机动车全车盗抢险。根据新条款,消费者将不需要单独购买盗窃和救援。车辆会被盗、被抢、被劫,但还能得到理赔。此外,机动车损失险还增加了单独玻璃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无免赔额、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等六个方面的保险责任。
新条款针对消费者争议最大的问题,降低了责任免除,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纠纷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中保协相关负责人强调,截至目前,我国车险产品已基本覆盖地震、台风、洪水等重大巨灾风险。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额,使消费者保护更加充分,有助于减少理赔纠纷。保险行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的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额,使消费者保护更加充分,有助于减少理赔纠纷。现行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生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额费率;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执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额;主要事故责任者,实行15%事故责任免赔额;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单方造成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额;此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由第三者赔偿。如果找不到第三方,就实行30%的绝对特许费率。取消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额,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新条款还增加了一项针对驾乘人员的意外险条款,与现有的车辆责任险融为一体,既解决了驾驶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员对车辆人员的赔偿责任。同时,鉴于消费者日常使用的
保险行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车险改革从保险责任、保障范围、服务内容等方面优化了商业车险条款,回归保险本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近年来我国车险行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客观上具备了修改条款的条件和基础。该条款的修订,贯彻了坚持车险保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心和使命;坚持投保人利益最大化,大幅减少责任免除项目,扩大保险责任;努力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争取保障全面、保险责任丰富、保险服务多样化的原则。
邵,PICC宝洁有限公司副总裁;c,表示从整个行业来看,汽车平均保费可能会大幅下降。总体来看,赔付率和费用率会有升有降,即赔付率整体上升,费用率大幅下降。据了解,自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下调幅度视保险公司车险业务规模而定。PICC宝洁公司。CPIC宝洁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和平安保险。c类保险下调幅度最大,部分地区最低限额已下调至15%。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表示,新条款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很多规定,保费有所下降,尤其是浮动系数的调整,给了消费者更多的实惠,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强制保险金额一下子从12万提高到20万。而且浮动费率的调整给了保险公司更多的自主权,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
车险市场化发展势在必行。
据悉,9月1日,中银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发布车险费改联调测试,这意味着其新产品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如果保险公司车险费改联调测试通过,则意味着系统支持的车险综合改革流程已经完成。不难看出,这一轮车险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
银监会指出,车险综合改革后,中小财险公司可能难以经营,“强者恒强”现象日益明显。预计改革后,市场主体将更加分化,一些竞争力较弱的中小公司经营将更加困难,有利于倒*其专业转型。
郭金龙表示,根据新条款,短期内,车险规模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随着中介费的降低,中小保险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挑战。他表示,这需要保险公司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以创新服务赢得市场,想办法快速扩大市场份额。
的突围办法。万_则认为,对于险企而言,改革危中有机。“去年就有几百家险企被注销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她判断,未来,车险行业层次将更丰富、服务也将更多元化。新条款提出,“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支持开发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支持开发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商车险示范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些为险企提供差异化的创新服务奠定了基础。
万_还表示,随着我国信用制度的建立,大数据的健全与使用,保险行业可以更好地挖掘大数据的价值,不断优化方案。险企也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推出更多特殊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抢占更大的市场空间。
因为赔付率高。少量保费附加了医保外用药这个险种后。就能全额理赔社保外费用了。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不接受客户投保这个社保外费用附加险。
因为车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不共享三者险保额。车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其实属于三者险的附加险,购买了三者险的车主可以附加投保车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但是两者不共享保额,三者险的保额是由车主在投保的时候自主选择的。
最高可以选择一千万保额,保额越高,则保费也越高。而车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则是主要保障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对第三者发生的医保外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观点要旨】
人保车险医药费赔付不一定可以全赔,比如:若车主没有附加投保医保外用药责任险,则三责险医保外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报销的,还需要车主自己承担;
若发生的医药费超过车险限额,那么超出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也不赔,还需要车主自己出钱等。人保车险医药费赔付是否全赔,还要看车主是否有投保相应的车险,以及是否在赔偿限额之内等。
保险人有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说明。该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特别告知义务。
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对保险人是否履行该项告知义务发生争议,保险人应当提供其有关免责条款内容作出明确解释的相关证据,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很多条款已经违背了法律。保险公司根据条款不赔合理。但条款本身违法,所以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相关的责任免除无效。这个地方不努力争取,肯定不会顺利理赔。一般情况打保险监管电话可以得到解决。主要是保险责任只包括社保内项目已成惯例,所以在这点上都会出现理赔纠纷。事实上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已经明确了这个问题。除非社保内可以解决的问题用社保外的项目之外,其它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应当赔付。不得已医疗项目不在社保内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