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和终止/解除合同证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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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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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01:04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现在,很多的企业在录用新员工时,都需要员工提供相关的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但是,很多的员工在办理失业金时,社保局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二者在作用上都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赔偿金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约定的赔偿金要高一些。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一,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我们会存在两种情况,员工有了更好的发展,俗称“跳槽”会离开企业,另一种因为企业方面的裁员会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这两方都会对劳动者产生影响。离职证明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区别是劳动者获得赔偿不同,离职证明书一般是员工选择离开公司。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