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中的安置补偿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01:2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7:36
按照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的程序,实施改造要经过本村民组或村委会大部分村民通过决议,然后报办事处,以下是基本程序:
1、村(组)班子征求村*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及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决议,呈报所属乡(镇)、办事处。
2.乡(镇)、办事处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呈报所属区*。
3.区*审核同意后,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将相关申请资料呈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4.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核查确认后,报市*审定;市*收到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核查报告后,审查确定是否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
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来。你村改造与否完全在你村的决议,若补偿条件过低则可以不同意改造;另外,郑州市改造有标准可依。具体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我在此领域有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