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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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0:18
恢复职务申请书[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篇一:关于恢复我工作的申请关于恢复我工作的申请尊敬的领导:本人:龙吉明,男,苗族,1957年生,大学文化,副高职称,外科省管专家。我1982年毕业于贵阳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后至今一直在本县从事外科医疗技术工作。1998年5月任开阳县中西医院院长。2000年晋升为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职称)。20xx年由县组织部公示为我县外科省管专家。20xx年2月25日因工作犯错误被开阳县*立案侦查。20xx年6月7日取保候审,20xx年9月15日在开阳县人民*开庭审理,没有结果。以后,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追问我因工作所犯错误的处理情况,均没有结果。至20xx年12月*判决:“龙吉明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决缓刑。结案后我曾多次找开阳县卫生局领导及县领导反映情况,要求组织上恢复我的工作,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卫生局领导给我答复组织上会妥善处理我的问题,让我放心等待。致今组织上对恢复我的工作没有结果,现将我的有关情况和申请理由如下:。一、开阳县医疗系统内与我同年内,犯同样性质错误的同志有:“原开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尚兴荣,原花力乡医院院长王官中,原冯三镇医院院长张永福,原马场镇医院院长陈立俊等”。上述同志所犯错误性质与我同样,我是20xx年2月25日被立案,上述同志均是20xx年7月以后被立案,最后都是由*判决缓刑,结案后,上述几位同志很快恢复了工作,至今仍然在工作岗位上,目前我的工作尚未恢复。二、我与上述同年内,犯同样性质错误,受到有关部门同样性质处理的同志相比,虽然我们都是县内医疗系统的医疗技术人员,但我是县内的外科副主任医生,从那时到如今仍然是。县内唯一的外科省管专家。请求组织上从保护人才的*对我进行关心和照顾。三、我从毕业分配到开阳几十年的工作情况。1、在开阳县医疗改革工作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