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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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2:01
法律分析:性侵犯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作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性*扰在内都可算是一种性侵犯,像露体、窥淫等也可算是性侵犯的一种,一般这个词较常用来指*,不过也可指强行发生性行为、强制*、强制*、非礼、性*等,这些都属于性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构成*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人多次的,以*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