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政府消费券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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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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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20:34
7月16日9点启动发放,分6轮进行。
具体发放、核销时间为:
7月16日-7月29日,
7月30日-8月12日,
8月13日-8月26日,
8月27日-9月9日,
9月10日-9月23日,
9月24日-10月7日。
同一用户,家电电子专用券每轮最多领1张,零售通用券每轮最多领2张。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从领取日起有效期为14天(即截止到第二轮发放日期的前一天23点59分)。后续投放规模和节奏根据核销情况动态调整。
消费者可以从云闪付首页专区“朔州市*数字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点击领取“家电电子券”和“零售通用券”电子消费券,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本次活动面向朔州市朔城区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家电电子、零售餐饮企业,原则上是限额以上入统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信誉良好的其他零售企业。
具体活动商户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消费者获得消费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持有多种面额消费券的,系统会自动优先使用面额大的消费券。成功申领*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甲方和乙方均不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回充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供乙方为本次活动继续发券使用。
每笔交易仅支持核销一种优惠金额的消费券,如该笔交易核销过“满200减50元”的通用券后,即使该消费者持有“每满50减10元”的零售通用券,也不会触发核销。
实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消费者应主动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