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7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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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1:01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23年全市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市中小学放假时间作出安排。
其中,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九,周二),全市普通高中为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周二)。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二),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一、寒假时间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农历腊月十九,周二),全市普通高中为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周二)。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二),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3年2月7日至7月6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为2023年2月7日至7月13日。
二、暑假时间
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全市普通高中为2023年7月14日。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9月1日,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1月26日,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日。
三、公共节假日安排
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故需要调整节假日安排,以及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和中考等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可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须至少提前3天按审批权限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确定后要提前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