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8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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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6:03
法学不是一门科学。这里有两个关键概念:法学and科学。何为法学?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曾睿智地说:“法学就是正与不正之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就是说,法学是关于人世间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其终极价值或者属性是追求人世间的正义,此乃终极人世价值。但问题是,何为价值呢?诸如“正义”这种价值能否通过科学予以衡量、计算、测度?这里面当然有很多争议。但是,我们知道的人世间有一条“休谟问题”横亘在此一问题前面。什么问题?休谟问题指出,我们不应当混淆“是”与“应当”,事实无法推导出应然的东西。那么,何为科学?科学要求对象具有可复现性,是一种人类追求实然、客观实规律的活动。那么,客观实在的科学能推导出作为人类正义价值载体的法学吗?我想这二者是无法划等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