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7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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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17:50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道路行车道相邻,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非紧急情况下机动车辆应急车道不可以行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候不可以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是属于生命通道,紧急情况下提供给消防救援车辆通过,其他车辆不得私自占用。当道路上出现紧急情况,或者是驾车员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及时离开。车辆上的人员需要移动到护栏之外,在车辆150米后方设置三脚架,并且及时联系高速公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明相关情况是否需要提供帮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