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是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21:2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57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确保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被告有财产可以执行,当事人是可以向*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由人民*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二、
诉讼财产保全操作流程 (一)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三)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出具《担保函》
(四)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
三、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人民*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货币、实物、担保人等方式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起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有相关的财产线索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