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对方故意增加医疗费用。请问我可不可以不赔偿对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医疗费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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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6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不不是用于治疗涉案人身损害的不合理费用可以拒赔赔偿。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7
你好!
你在法庭上先提出自己的意见,把对方的医疗费的不合理之处,充分地讲给法官听,如果明显不合理的费用,法官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的,至于说应不应该赔偿?哪些费用不合理?不是由你能定的,你只要充分说清自己的意见,争取让法庭采信你的意见就好了。希望能帮助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7
既然已经进行了诉讼,对方要求的赔偿项目是否合适,楼主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否需要赔偿,由不得楼主选择。楼主只需依照法庭的裁决执行就是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8
可以通过诉讼时解决。
详情请电话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于平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38
这个需要质证
然后法庭就不会采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