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怎样核对出院记录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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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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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3:04
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核赔部门,负责保险出险之后的理赔查勘工作。有些保险公司规模较小,可能自己没有核赔部,但会把核赔工作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调查公司。
核赔部门或者第三方调查公司会有自己的人脉关系网,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疾控中心、体检中心、卫生局、*、派出所、社保局等等,从不同的途径进行核查工作:
1、电子病历
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存储、使用都要按规定进行:门(急)诊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意思是,如果动手术或者住院了,你的记录至少会保留30年。
2、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
社保和新农合的医疗记录是调查的重中之重。投保人在投保时或申请理赔时,详细列明了保险公司有权通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子女出生证明向任何医生、医院、诊所、保险公司、体检机构、社保中心等的医疗病历和记录,同时社保卡详细记载报销及消费,主要内容包含住院信息、门诊信息及药房购药等项目。
3、医院及门诊就诊记录
保险公司调查人员会根据病历基本信息、主诉情况、病史记载情况、治疗情况及医嘱护理情况来综合分析判断客户投保前是否健康。
一般医院都是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要求统一书写规范,除了有客户基本信息、病程记录,还有护理记录、医嘱记录等来作为对病人病情的客观反映...以上这些记录相互印证、相互制约,改一处记录,往往也得相应地改其他记录,因此要想改得天衣无缝,难度往往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