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预警提示的路口如何做到不闯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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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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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1
绝对做不到。这也就是为什么要设黄灯的原因。不幸的是关于黄灯的法规一直被脑残的人错误地解释,人云亦云。估计在发生大量追尾事故后,就会有明白人出面的。有空请看看明白人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黄灯亮时,巳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单独解读此款规定,“黄灯亮时”概念模糊,容易误解,它既可以理解为“黄灯亮起时”,也可以理解为“黄灯亮着时”。以至于交警部门断章取义,混淆概念,根据此款规定作出错误推断,认定闯黄灯违法。
为了正确理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需要引入两个概念:“黄灯亮起时”和“黄灯亮着时”。
“黄灯亮起时”是指交通信号灯由绿灯转换为黄灯的时刻。
“黄灯亮着时”是指交通信号灯从黄灯亮起,到黄灯转换为红灯的期间。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黄灯亮时”的本意,究竟是指“黄灯亮起时”这一时刻,还是“黄灯亮着时”这一期间?这是判定闯黄灯是否违法的关键,从字面而言,“黄灯亮时”容易被想当然地理解成“黄灯亮起时”。很明显,交管部门就都犯了这样的错误。只有这样的理解,才会产生闯黄灯是否违法的争论,因为“黄灯亮着时”未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的车辆闯的根本就不是黄灯,而是红灯,那还用争论吗?
然而,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足以证明,“黄灯亮时”应该被理解为“黄灯亮着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其中“绿灯亮时”、“黄灯亮时”、“红灯亮时”,同样的语法措词,相信应该作同样的司法解释,要么统一指一个时刻“灯亮起时”,要么统一指一个期间“灯亮着时”。
试问:准许车辆通行的时间,难道是绿灯亮起的时刻?禁止车辆通行的时间,难道是红灯亮起的时刻?
准许车辆通行和禁止车辆通行的法律效力具有持续性,即法律效力从开始到结束,它们所对应的时间应该是一个期间,而不是一个时刻。
如果绿灯亮时和红灯亮时分别指“绿灯亮起时”和“红灯亮起时”,因为它们都是一个期间的开始时刻,那么准许通行就只能表示开始准许通行,禁止通行就是开始禁止通行。现在,我们就按这种理解,对第三十八条进行解读,看看是什么情形。
(一)当绿灯亮起时,(开始)准许车辆通行;
(二)当黄灯亮起时,巳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
注:事实上,黄灯亮起时,巳越过停止线可以继续通行的车辆包括了所有根据第(一)款的规定通行的车辆,但有一点前后不一,而且很重要——依法在绿灯时“准许通行”的车辆不明不白就变成“可以通行”,“准许通行”的车辆和“可以通行”的车辆是权利相同的车辆吗?同时,本条款的实际法律效力就是:当黄灯亮起时,(开始)禁止车辆通行。那么这一条款岂不是个法律陷阱?明文有可以通行,一不小心就成了禁止通行!
(三)当红灯亮起时,(开始)禁止车辆通行。
大家不禁要问:既然红灯亮起时(开始)禁止通行,黄灯又为何先于红灯不能通行?红灯到底是开始继续禁止通行,还是继续开始禁止通行?
以上情形,就象一个神经错乱的人在指挥交通,混乱不堪,让人无所适从。
可见,把“灯亮时”解释为“灯亮起时”,整个第三十八条表述不清,前后不一,条理混乱,暗设陷阱,显然不是立法者的本意。
所以,第三十八条中“灯亮时”唯一合法的解释是“灯亮着时”,它指的不是时刻,而是期间。如此解释,三种灯光信号界限分明,各司其职,全部规定就形成了环环相扣,衔接紧密的整体:
(一)当绿灯亮着时,准许车辆通行......;
(二)当黄灯亮着时,巳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注:俗称的闯黄灯,就是当黄灯亮着时越过停止线通行的驾驶行为,完全符合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并未违法。至于黄灯亮着时未越过停止线继续通行的车辆,有实际录像看一看就明白,那属于闯红灯,毫无争议。
(三)当红灯亮着时,禁止车辆通行。
按以上解释,不会有任何争议。当初的立法,非常严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1
目前是扣六分,加罚款,电视上都公布了。
是交通灯都不能乱闯,不论啥颜色的,闯了就违规,这难道还有争议的地方吗,别人亮那灯是干啥的啊,难道是为了浪费全国人民的电吗?自己都不动脑子想想。
目前主要就是个因为惯性刹不住的问题,这问题可能驾照考试应该把目前的初中物理部分知识加进去了,惯性和加速度的问题了。
简单来说,有这样几点可以参考。
一、车速慢点,过人行道呢,以人为本,应该慢点,慢点好制动,这大家都懂吧。
二、习惯性问题,习惯了闯黄灯的人就少了,这是才出台,很多司机不适应。
三、熟悉绿灯的亮灯时间。
四、快到红绿灯的地方多次轻刹车亮起刹车灯,警示后边的车快到红绿灯的地方了,哥这技术不咋滴,可别追尾啦。
其实嘛,个人理解最实际的办法是可以抢黄灯,但感觉只能黄灯亮起时,并且在距离警戒线和自己车身长度距离差不多的情况下第一辆车可以抢黄灯,绝对不允许后面紧跟的车抢黄灯,如果紧跟着抢黄灯,直接就扣12分得了,因为第一个人反应不过来抢了黄灯,后面的司机应该有足够的反应时间了,如果这样还不行,那纯粹就是为了抢红灯,应该终生不能开车。话说第一个司机虽然抢了黄灯,但黄灯是要闪一点时间的,应该影响不大。这样行人就一定要等到绿灯亮起时才可以通过比较安全哦。但,如果这样的话,路口就不要安装倒计时了,安装了就成麻烦了。节约又自觉,感觉比较好。
暂时能想到的就这些了。如果你还想挑战交通部,那就自便了。
黄灯当然有作用了,黄灯闪烁时,另外一条路的绿灯应该就不能亮啊,这样就可以起到清理路口的作用啊。
很多人说把黄灯取消了改成绿闪,这问题是视力不好的人,很难看出来那是闪烁还是长亮啊,这就更看不清楚了,换个颜色都弄不清,还改闪烁呢。
黄灯本来的作用就是扫尾工程,可很多司机把它看成了冲刺工程,这难道不应该改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2
你这个极端的例子一点都不极端,是常有的事,“如何让车在一厘米的距离内停下来呢?”提的很好!!!。官方的解释不科学。在没有时间提示的情况下无法做到在一两米内停车,更不要说是在一厘米内了,在一两米内根本无法避免违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把现在大多使用的黄灯亮改为使用黄灯闪烁这样是比较合理可行的,调整一下就行了。而不是绿灯完了直接到黄灯。*的新解释是不可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2
《道交法》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在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应该是缺一不可的。同时,司机闯黄灯时一般都是有所顾忌的,如果取消黄灯,那没有一个缓冲的过程,事故会更多。如今的驾驶员普遍缺乏安全意识。闯黄灯的事屡禁不止,把黄灯取消了,就少了一个违规的机会,多了一分安全。”还有一些网友表示,一些学校、部队等门口有闪烁的黄灯,但车辆也可以通行,如果闯黄灯违法的话,“闪黄灯”可以走又算什么? 不过可以用微信路况查询罚单内容,车托帮随时提醒自己避免罚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不过现在已经以教育为主了,从1月6号起黄灯不再罚款,以教育为主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3
停不下来,给你三点建议:
1、车到路口距离停止线200米处减速,停止线前先停下来(绿灯在停止线前停车是不违法的),确认好后再过停止线,要将停止线视为地雷的引爆线一般的重视和小心;
2、车到路口距离停止线200米处减速,停止线前先停下来(绿灯在停止线前停车是不违法的),等到黄灯亮起后红灯亮起,然后绿灯亮起后大胆起步、加油门;
3、多挣钱,同时多认识些有证无车的朋友...你懂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14
那你就从5厘米的地方开始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