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0:46
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是很坏的一件事情!
所谓“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
卖淫的小姐有几大过错:
作践自己的身体,对不起父母。
引诱他人犯罪。
破坏和谐家庭。
导致社会风气变差,人心不古。
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
等等等等。
而买淫的人,同样也是不对的。
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里一样适用,没有买淫的,就没有卖淫的。
*良为娼。
同样是自己作践自己的身体,对不起父母。
而且作践别人的身体。
夫妻矛盾激化,家庭不和睦。
对孩子有很不好的影响,尤其是很小的小孩,父母不和会有心理阴影的。
恶性循环:社会风气变差,人心不古。
所谓“三精成一毒,专伤不洁女”,姑且不论小姐是否自愿,这种事情对小姐就没好处。
介绍给别人,就是引诱他人犯罪、破坏他人家庭、祸害更多女孩子,等等。
等等等等,罄竹难书!
希望对您有帮助,南无地藏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