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格式,纠正一下下面公文的错误: ××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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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0
书名号是应该要的,转发的文件名必须用书名号括起来!关于这个病例,你问的是写作格式,不是排版格式(故不谈居左居右字体等方面)。我认为,
1、 落款日期前未标注附件;
2、内容冗长且用词不妥,既然是会议纪要,直接简洁地说,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贯彻落实,或五个字,请遵照执行。没有你讨论提意见的必要;
3、落款日期应大写,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注意不是两个0,是两个圈圈;
还有一个地方值得考究,仅仅是个人意见:书名号中的内容指代不明,含义过于广泛,一般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纪要”、“‘希望工程’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等,应该指代清楚一些。
以上是我的工作经验,希望大家指正。以下是原文,可做参考:
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关于转发《2008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水利(务)局:
根据《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淮河水利委员会于2008年9月28日至29日在山东召开了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各地按照会议纪要和《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要求,继续发扬顾全大局、团结治水精神,督促有关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边界地区的水利工作,确保我省淮河流域省际、市际边界地区水事安全与稳定。
附件:《2008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纪要》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水利 会议纪要 转发 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2008 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纪要
为预防和调处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纠纷,检查一年来《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 (以下简称《规约》)及《2007 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1
最明显的错误:
1、标题中书名号应去掉,改为:××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2、成文日期,“2006年11月27日”,应为汉字,即“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其水平位置在右方,右空四字。垂直位置在盖印章后印章上弧距正文最后一行2MM至4MM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21
1、书名号应该去掉,标题中可以带书名号的有一些 会议纪要不在此列;
2、标题中“XX市教育局”可以去掉,发文机关标识(即XXXXXXXX文件 几个红色大字)有单位名称的;
3、太罗嗦。“并要根据……”的“要”字,怪怪的;
4、日期,不再赘述。
5、赞同楼上观点,教育工作座谈会 模糊,至少应该是 教育部12月5日教育工作座谈会 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