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学历证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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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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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5:17
学信网查询。学信网的学历证明比较简单,点进去找到学历学籍查询。注册自己的学信网账号,一般用身份证加密码登录,进入后核验个人身份,就能看到自己的学历学籍状态了,点击在线验证报告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5:17
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向省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不需提供前学历认证结果。
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所有专业统一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办理学历证明具体方式】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也可以在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cn下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2、*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特别提示一:
1、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 91年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证由本人提供:
(1)该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 8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不受理。
4、 如果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方可申请学历认证。
5、 毕业证有涂改不予受理。
6、 封闭班的毕业证,需要提供有自考办盖章的毕业证方可办理。
特别提示二:
(一)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
1、如为*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二)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我中心现场办理,如还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我们将现场告知。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五、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可凭缴费*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及缴费*原件。如需邮寄的申请人交纳邮费,由我部门负责邮寄。(暂不提供国外邮寄业务)
六、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5:17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按下列须知进行:
1.
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2.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01月05日以后(节假日不受理);省自考办在每周二、周五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3.
申请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并经省自考办查验通过方可受理。
4.
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2)
市(区)招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历证明申请表》
(3)
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专科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5:18
高中毕业就是高中学历。前段时间在这搞过个,q> 807〞+゛875〞+゛163,做出来外表和真的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