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6 01:3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7:33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结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第九十七条规定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008.1.1前的工龄因2008.1.1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所有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合同是现在今年上半年度到期的话,那么就是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7:34
可以要求八个月的工龄补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7:34
算起满一年算一个月.一年不到满6个月算一年赔.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赔.你的情况用该赔2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愿意给你通诉费得话就是3个月的赔偿金.我是刚办的赔偿金.这是劳动局给的答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7:35
每到十年应该得不到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7:35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