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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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2:36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董事会章的一联《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批表》;4、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已委托派遣单位(劳务型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请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5、无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所有应缴职工的集体签名名单;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7、其他材料。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个人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范围: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个人。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要件: 本人身份证。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